十八年來每個生日,爸爸都要我在媽媽墓前跪足十二小時贖罪。
爸爸說,是我害死了媽媽,我生來有罪。
我考上大學那天,爸爸撕碎我的錄取通知書:“你的罪還沒贖完,還想去享福?”
我被送進工廠流水線,開始了無望的擰螺絲生活。
直到我整理雜物時無意中翻出媽媽生前的日記,看到那行字……
“念念,這些舊事就別查了。”繼母溫柔地摸著我的頭。
我抬起頭,第一次直視她的眼睛。
對不起,我必須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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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晨五點,天還沒亮,我就被繼母叫醒了。
“念念,該去給**上墳了。”
她的聲音溫柔得像春風,卻讓我渾身發冷。
我穿上那件洗得發白的外套,拎著昨晚準備好的祭品,一個人走向郊外的墓園。
路上很安靜,只有我的腳步聲。
今天也是我的生日,可是十八年來,我生日這天,都要在母親的墓前跪滿十二個小時。
爸爸說,這是贖罪。
因為我奪走了母親的命。
墓碑上的照片里,母親笑得很溫柔。
我跪下去的時候,膝蓋撞在石板上,傳來鈍鈍的疼。
“媽,我又大一歲了。”
我小聲說著,像是在跟一個陌生人打招呼。
十二個小時后,天已經黑透了。
我撐著墓碑站起來,雙腿早就麻木了,走起路來一瘸一拐。
回到家的時候,客廳里燈火通明。
餐桌上擺著一個三層的奶油蛋糕,上面插著十九根蠟燭。
我愣了一下,心里涌起一絲暖意。
“哥,快許愿!”繼母笑著催促。
繼兄林驍坐在主位上,周圍是爸爸和繼母,還有幾個親戚。
我站在門口,看著那些蠟燭的光。
原來今天也是林驍的生日。
不對,林驍比我大一歲,他應該是十九歲。
“念念回來了?”繼母看到我,臉上的笑